
北京房地产律师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房地产专业律师告诉你如何防范房地产合作开发中未足额出资风险
2011-03-08 17:20:05 来源:韩忠发
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之五:
房地产合作开发当事人未足额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
未足额交纳出资是指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出资数额交纳出资。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未足额交纳出资,利润如何分配产生的纠纷比较多,发生法律风险比较突出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,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,当事人未足额交纳出资的,按照当事人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利润。当事人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因为未足额交纳出资一方构成违约。合作利润产生是足额交纳出资一方经过劳动产生的,让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比例分配利润不公平。房屋预收款性质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属于项目建设借款,是投资资本产生的收入,而投资款是一种资本,体现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。两者有明显区别,不能将房屋预收款充抵投资,否则不能维护合同严肃性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韩忠发 律师/合伙人
地址: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C602;
手机:13366910075
电邮:hanlawyer1110@163.com
- 大家都在看

上海市民罗先生怎么也没想到,那张放在身边存有50万元的银行卡,在异地6分钟内被人莫名刷卡消费、提取45.6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